法援中心帮助23名农民工讨回欠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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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1:25 沈阳网-沈阳晚报 | |||||||||||
今年4月22日至9月末,肖某承揽了沈阳太美幕墙网架工程有限公司四处工地的网架工程。随后,肖某雇用康文泉等23名农民工,并约定了劳务报酬标准。这些农民工在工地如约付出劳动后,却分文未得。农民工们多次找到沈阳太美幕墙网架工程有限公司和肖某索要应得的工钱,但对方却拒绝支付,致使23名农民工生活无着,甚至露宿街头。 10月25日,沈阳市总工会的农民工维权车在街上宣传时,遇到了走投无路的康文泉等人。总工会经协调未果,就将23人介绍到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辽宁四洋律师事务所的3名律师及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孙辉、刘越岭、李静、张连华四名专职法律援助律师,共同代理此案。 经过认真分析,律师们制定了详细的代理方案,认为沈阳太美幕墙网架工程有限公司和肖某的行为,严重侵害了23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此案经皇姑区法院审理,于昨日作出了如上判决。 另讯沈阳市司法局积极开展对农民工的法律宣传、法律援助,全市两级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开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和12348法律咨询热线,大力承办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今年以来,中心共承办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30件,为农民工讨要工资40余万元。本报记者王野郊摄影王齐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