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假结婚骗钱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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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2:07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裴晓兰 通讯员王悦)以结婚的名义,41岁的吉林女子张兰芳骗取他人21.6万余元。近日,丰台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她10年有期徒刑。 法院查明,去年7月至12月间,通过在杂志上刊登征婚广告的方式,张兰芳与李某相识。此后,她虚构“租房子用于跟李某结婚、跟朋友合伙做生意”等事由,多次骗取被害人李某21.6万余元。案发后,张兰芳的亲属退还了5万元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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