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超载致乘客受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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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2:07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裴晓兰 通讯员王斌)因超载乘客挤撞,乘坐10路公交车的王先生撞破头部。近日,顺义法院判决10路公交车所属的客运公司赔偿王先生2000余元损失。 王先生说,事发当日,他上车后发现车上乘客已达到核载人数,但售票员仍继续招揽乘客上车,致使车厢内人员拥挤不堪。行程中,由于公交车拐弯过猛,致使车厢内人员互相挤撞,站在人群中的王先生向后倾倒,头部撞到车厢内壁处受伤。
法院认为,公交车在超过核载人数的情况下仍拉乘乘客,违反公交客运规定,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记者:裴晓兰 通讯员王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