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网络音乐须经文化部批准 音乐网站质疑如何审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2:12 国际在线

  日前,文化部展开查处违法违规经营网络音乐的专项行动。今后,网络音乐产品,须经文化部批准进口或备案。进口网络音乐产品,须经文化部内容审查后方可投入运营。已经文化部内容审查的进口音乐制品通过网络传播的,需由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依法办理手续。

  严审不是限制网友创意

  对此,太麦公司老总宋柯表示,这个行动更多的应该是文化部们对网络音乐经营者的监管,而不是对网友创意的限制。至于怎样执行,宋柯表示他们现在也不清楚,但已开始研究。宋柯说:“最关键的要明确擅自经营的、流通的、扰乱音乐市场的行为。不是限制网友,基本上是共同打击盗版侵权。”

  音乐网站质疑如何执行

  据一名知情人士透露,其实早在行动开始前一个月,包括空中网、巨鲸音乐网在内的主流音乐网站就已经进行过协商,对一些问题提出质疑。

  质疑主要集中在以下:对国外作品的报批究竟是应该由版权归属的公司来进行,还是由音乐网站进行?海量的歌曲审查如何能完成?文化部此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不过,也有一些音乐网站的人保持了沉默。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网站负责人告诉记者,其实他们对这个行动是很支持的,希望能够借此规范这个行业,但是关键是看执行方法能不能做到公正有效。(竞报 丁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