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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最高奖3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2:16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谢克伟报道最高3000元重奖举报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记者昨天获悉,刚刚出台的《上海市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对相关举报电话、信箱、地点和金额已经公布,公布当日开始实施。

  新颁布的《办法》规定的举报范围为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具体涉及生产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施工安全管理、防火安全管理、特种设
备安全管理5个方面内容,如有关防火安全管理规定为,未经批准,将闲置厂房、场所改为员工集体宿舍,或者在设有车间、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未按消防技术规范设置消防水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或者消火栓系统,或者未按规定配备其他灭火器材;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等行为。

  举报一般违法行为,奖励200-500元;举报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奖励500-1000元;举报重大违法行为,奖励1000-3000元。举报行为避免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奖励标准可适当上浮。但《办法》同时规定,举报人应当提供被举报对象的情况,包括单位名称、所在区域、地址、违法的基本事实、目前现状及已经或者可能产生的危害,以及举报人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方式,以备查询、核查和奖励。

  《办法》同时规定,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进行不正当竞争者,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962266。举报信箱:shajjb@shsafet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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