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六名死亡小学生家长称不接受赔偿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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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2:20 东方网 (来源:新闻晨报) | |||||||||
山西蒲县“12·4”事故赔偿方案11日出台,蒲县将拿出120万元用于对死亡的6名小学生进行赔偿。但昨日记者采访后了解到,受害学生家长对此方案普遍表示无法接受。 12月4日晚,因发电机工作过程中排放的一氧化碳进入学生宿舍,蒲县蒲城镇南曜村教学点6名小学生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据记者了解,该县财政将拿出120万元赔偿中毒死亡的6名小学生,并为其提供丧葬费等项费用。此外,对两个孩子都中毒死亡的一户家庭和失去两
另外,蒲县已将12月4日确定为“校园安全警示日”,并将专门建立一座“安全警示碑”。目前,该县教育局副局长亢成杰已被停职,教学点3名工作人员被刑事拘留。此前,锅炉工郑兆钢、炊事管理员石艳芳及负责教学点的教师王小六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付根锁和张记梅夫妇的一对儿女在此次事故中双双身亡,按赔偿方案他们将获得“额外补助”,但对此“照顾”他们并不“领情”。“这个方案事先没有跟我们商量过,完全是县政府的决定,我们无法接受,我们已派了代表跟政府协商。”遇难学生张慧慧的姑夫李天林对记者说:“我们不是嫌钱少,只是觉得县政府应事先跟我们商量一下,因为多少钱都买不回孩子的性命。”晨报记者 于任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