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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对抗搞瞎黑电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2:20 北京晨报
电子对抗搞瞎黑电台

执法人员启动移动基站车查找黑电台 晨报记者 王颖/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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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电台·治理

  电子对抗

  “搞瞎”黑电台

  市无线电管理局法制处处长朱黎透露,据估算,2008年奥运会时,各国体育代表团和新闻媒体带进北京的无线电设备将超过2万台。如果不对现在的无线电设备加强管理,将难以确保这些设备的安全运行。例如,如果非法信号干扰了记分等系统的正常工作,就会造成比分显示或者传输有误。

  根据最新出台的《北京市无线电管理办法》,管理部门将可用电子对抗等技术手段对黑电台所使用的频段进行干扰,“搞瞎”黑电台。朱黎告诉记者,市无线电管理局也正在研究新的技术手段,对付黑电台。

  在使用技术手段治理黑电台的同时,市无线电管理局将更多地采取主动检查的方式,深入施工工地、超市等场所,对黑电台的使用进行彻查。

  针对车载电台以每年翻一倍的速度递增,如今已经达到1.2万台的现状,市无线电管理局将和交管部门联合,逐步加强对这类电台的检查和行政执法,比如会在街头拦下装有车载电台的汽车进行检查。

  执法者·呼吁

  修改条例

  有利依法行政

  随着人们使用无线电设备数量的增多,现在的电磁环境变得恶劣。朱黎给记者举了个例子,在电影《永不消逝的电波》中,地下工作者李侠利用简易天线从上海向延安发送了大量有用的电报,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渡江战斗的胜利。 如今50多年过去了,无线电技术突飞猛进,说起来从上海再向延安发送无线电信号应该易如反掌。然而经过试验,将发送功率增大一百倍后,即使在深夜时也难以实现两地通讯。

  而我国此前仅有一部在1993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里面规定的很多内容已经不适用于现在的情况。“《条例》中规定对非法使用无线电的个人或单位处罚5000元,而现在5000元对于单位根本就不算什么。”

  朱黎希望,国家有关立法主管部门能够力促条例的修改出台,虽然《北京市无线电管理办法》已经实施,但是受立法层次的影响,还存在一些局限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的修改出台,将更有利于无线电管理工作的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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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无线电

  管理办法》罚则

  ●严禁擅自扩大频率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依据《无线电管理条例》给予警告、查封或者没收设备、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吊销其电台执照:

  (一)擅自改变无线电台站址、天线高度、发射功率、使用频率等核定项目的;

  (二)擅自扩大无线电频率使用范围、改变用途的;

  (三)擅自编制、使用电台呼号的;

  (四)研制、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抑制电波发射,并对合法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的;

  (五)研制、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时,擅自进行实效发射试验的;

  (六)设置、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技术标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对无线电业务造成干扰的;

  (七)使用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对合法无线电用户造成有害干扰,经责令停止使用后拒不执行的。

  ●不配合执法可警告罚款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为他人设置无线电台(站)提供场所的单位和个人未对场地情况进行备案,或者在查处违法设置无线电台(站)工作过程中拒不履行配合义务,造成严重影响的,由市无线电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伪造执照最高罚3万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开展无线电电磁环境测试未进行报告或者拒不接受监督的,由市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 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市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转让、伪造或者变造无线电台执照的;

  (二)停用、撤销无线电台(站),未采取拆除、封存或者销毁措施的;

  (三)拒不执行国家或者本市调整、收回指配频率决定的;

  (四)不遵守无线电管制规定的。

  ●造成严重后果可究刑责

  第三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或者对正常运行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经市无线电管理机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后,拒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三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占用频率,经责令停止使用后拒不停止使用,干扰无线电通讯正常进行,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晨报记者 王彬/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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