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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立新:服务大局,促发展创和谐实现新跨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3:25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法治是现代和谐的基础,也是构建和谐南京的基础。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和谐南京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为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两级法院如何进一步提升司法能力建设?近日,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立新接受了南京日报记者专访。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根本利益

  记者:省、市党代会提出建设和谐江苏、和谐南京的奋斗目标。围绕这个目标,全市法院如何全面发挥职能作用?

  徐立新:审判工作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为南京在新的起点上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法治环境,全市法院责无旁贷。

  构建和谐社会是法院的重要职责,调解则是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手段。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调节作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了诉讼调解与社会大调解对接机制,把钝化矛盾、规范社会秩序、弥合纠纷冲突,作为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点,努力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据统计,近3年来,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的调解撤诉率平均在50%左右,一大批社会矛盾在基层得以化解。

  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执行难”问题,全市法院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方法,与有关部门联手,建立执行威慑机制和执行工作联动机制。这些措施在化解“执行难”问题的同时,推进了市场诚信建设。全市法院还进一步完善立案和来信来访专人负责制度,着力解决重复访、集体访等问题。并进一步关注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确保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几年来,全市法院每年缓减免诉讼费均在400万元以上。

  2003年1月,市委领导向法院提出,用3年时间,争创全国副省级城市一流法院。经过3年的不懈努力,全市法院争创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市中级法院被省高级法院记集体二等功;市中级法院的政治工作、调研工作、审判监督工作等,先后被最高法院评为先进;全市13个基层法院,有1个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模范法院”,有2个当选省高级法院“优秀法院”,另有一半以上的基层法院受到省法院表彰。

  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京保驾护航

  记者:市党代会描绘了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京的宏伟蓝图。在南京新一轮发展面前,请谈谈法院提供司法服务的重点和具体措施?

  徐立新: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了今后5年全市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战略举措,势必对南京未来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这也给全市法院提出了新的要求和任务。

  为使全市法院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市中院根据市党代会的精神,制定了《深入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努力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京”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这个《意见》包括四个方面十条实施意见,市委领导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

  这四个方面是:一、充分发挥打击犯罪和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为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京奋斗目标创造安全的治安环境,确保社会安定、群众安宁、投资安全;二、充分发挥惩治和预防犯罪的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管理环境。对一切有利于发展的做法予以保护,对一切阻碍发展的行为予以制裁;三、充分发挥调节、规范和引导的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通过综合发挥各项审判职能作用,促进我市今后5年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四、充分发挥平衡利益的职能作用,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和谐南京建设。

  促发展创和谐,实现新跨越

  记者:法院是“和谐南京”的建设者和保障者。新的一年即将到来,请具体谈一下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过程中,法院该如何与时俱进,推动工作新发展?

  徐立新:明年是全面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京目标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将以进一步明确法院工作方向为根本,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委加强“两院”工作会议以及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服务稳定和发展为重点,充分发挥审判服务平安创建、新农村建设和“十一五”规划的职能作用;以公正高效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法院审判、管理和政务改革。

  具体来说,我们的工作主要围绕四个方面展开:一是深入开展“平安南京”、“法治南京”创建工作。按照省、市委对新一轮平安创建的要求,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加大对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性犯罪、毒品犯罪等的惩处措施,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二是要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依法审理好各类涉农案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三是要为实现“十一五”规划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发挥民商事审判的职能作用,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促进投资环境的优化,保障全市“十一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四是要深入开展调研,当好党委“决策参谋”。当前正处在新一轮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全市法院要结合审判,加强对社会经济发展中新情况的调研,为化解矛盾做好充分的司法准备,并通过司法建议的形式,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通讯员赵兴武南京日报记者马立殷骏

  (编辑小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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