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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婚后不育年老可奖46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3:45 重庆晚报

  独生子女父母在子女年满16周岁以前,可领取每月2.5元的奖励费;婚后没有生育的市民,年老时可享受4600元的奖励。昨日,上海市人口计生委透露,已经实施的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规定,对发放条件和具体金额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可根据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享受2300元或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若婚后没有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本市户籍公民,年老时也
可根据参保情况,享受4600元或不低于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此外,规定还新增加了独生子女意外伤残和死亡补助内容,独生子女在未满16周岁之前发生意外伤残,自愿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可给予不少于3000元的一次性补助;若独生子女在未满16周岁之前死亡,自愿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给予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据新闻晨报

  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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