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6位死亡学生赔偿12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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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3:45 重庆晚报 | |||||||||
据新华社电 山西省蒲县县委有关负责人11日表示,县财政将拿出120万元赔偿中毒死亡的6名小学生,并为其提供丧葬费等项费用。 12月4日晚,蒲县蒲城镇南曜村教学点发生一起6名小学生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事件。事发后,县教育局一副局长和教办主任已被停职,教学点锅炉工郑兆钢、炊事管理员石艳芳(郑兆钢之妻)及负责教学点的教师王小六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了解,为警示全县师生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蒲县已将12月4日确定为“校园安全警示日”,并将专门建立一座“安全警示碑”。 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