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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车由所属单位警察驾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3:59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12月12日讯 记者杜文娟从公安部获悉:修订后的《警车管理规定》近日发布施行。与原《警车管理规定》要求警车由警车所属单位的正式驾驶员驾驶不同,新规定明确提出,警车应当由警车所属单位的人民警察驾驶,驾驶警车时应当按照规定着制式警服,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和人民警察证。驾驶实习期内的人民警察不得驾驶警车。

  修订后的规定对警车车型和管理有了更加明确的要求。新规定提出,警车车型由公
安部统一确定警车应当采用全国统一的外观制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对警车实行定编管理,统一确定警车的编号,建立管理档案,并由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办理警车登记业务,核发警车号牌、行驶证和登记证书。警车的登记信息应当进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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