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瞬间一错人生全变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6:00 都市快报

  

瞬间一错人生全变了
插 图 连 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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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岁时尚女孩逃亡年后回到杭州

  昨日受审

  法庭外走廊上

  一个女人幽幽的哭声

  昨天下午2点,萧山区法院10号法庭。大家都坐好了。法官宣布开庭,“带被告人!”

  大家齐刷刷扭过头,盯着一扇边门。门是半掩着的。突然,一个女人幽幽的哭声,由远而近,越来越近……

  到了门口,脚步声停了,哭声没有停。

  又过了三四分钟,哭声渐渐止住。门推开,一个女人被一男一女两个法警搀扶着走了进来。

  女人穿一件鲜红的细绒大衣,外面套一件黄色囚服背心,很扎眼。她面容姣好,身材修长,一只紫色发圈将一头黑发挽在脑后。

  她就是被告人章某,37岁了,但看上去是要比实际年龄年轻五六岁。

  走入法庭时,章别过脸,盯着旁听席最前排的几个人拼命地哭,眼泪哗哗的,满脸都是,声音却被强压着。

  一个三十来岁的瘦高男人不停地朝她摆手,示意她不要哭了。

  抱孩子的大妈和扶一扶帽子的男人

  开庭前,法院的安检门前排着一溜长队。排在我身后的是一个大妈,怀里抱着一个小小的婴儿,香香地睡着。紧挨着大妈身边的,是一个三十来岁的瘦高男人,表情严肃。

  外面天太冷,大妈怀里的孩子脸冻得通红,大妈一动,孩子头上的帽子耷拉下来,瘦高男人连忙伸出两只手,轻轻地扶一扶帽子。

  莫非那个婴儿就是被告章某的孩子?

  我探过头去问,没想到大妈坚决地摇摇头:“不是的!”

  通过安检,在旁听席落座,一名法警走了过来,请大妈抱小孩出去。大妈央求:“让他妈妈看一眼吧。小孩睡着的,不会哭的。”

  法警摇摇头。大妈抱着孩子退出法庭。

  据知情人说,孩子的爸爸也就是章的男友,半个月前已经从太原回到滨江了。是他自己回来的,这些天一直住在章的妈妈家,跟孩子在一起。

  出庭辩护的是当地一位有名气的律师

  检察官指控:章涉嫌故意杀人罪。

  出示的目击者证词、现场勘验记录等证据,指证章某明知被害人攀附在自己的车门上,仍加速驶出加油站,致使被害人被甩出后轧死。

  “章××作为一名有3年驾龄的司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的死亡,但还是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构成故意杀人罪。”检察官说。

  律师提出不同观点:章只是过失杀人。

  理由四点:

  1.章与被害人互不相识,没有蓄谋杀人;

  2.章开车驶出加油站,只是为逃避被害人;

  3.章没有预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章的同事证实,当章听说被害人死了,失声痛哭,不知所措。由此可见,章不愿意看到这样的后果;(司法解释过失杀人的特征:过失杀人罪是指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

  4.被害人死亡是个偶然事件。如果315路公交车不是因为避让右边的自行车,而跨过道路中心线,靠近路左边行驶,也就不会恰好轧到了被害人。

  据说,这名律师是萧山最知名的刑事辩护律师之一,他的事务所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

  律师发言时,一受害人亲属几次插话,都被法警制止。退庭后,她又拦住律师,要跟他辩论辩论。

  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量刑标准

  当年事发后,章所在的出租车公司和公交公司合计赔偿死者家属4万元。开庭前一天,双方亲属已达成调解协议,章某赔偿被害人亲属3.5万元,并已付清。

  最后陈述时,章抽泣着向被害人家属致歉,并请求法官:“我的孩子只有7个月大,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希望能宽大处理。”

  庭审70分钟后,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依据刑法,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过失杀人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退庭后,章某很快被押出法庭。大妈抱着孩子一直等在外面,她再次请求让母子俩见个面,但未被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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