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为新郎放烟花引起火灾 逮捕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6:00 都市快报

  本报驻台州记者 孙自鸣

  本报讯 温岭今年下半年发生的三起大火,这几天都有了最终结果:两人被逮捕,一人被刑事拘留。

  这三起火灾,按时间命名分别是“8.12”、“10.7”、“12.3”。

  最近的一起火灾是12月3日早晨发生在温岭泽国镇商城路民房,是温岭近年来死伤人数最多的一起重大火灾,共造成9人死亡、5人受伤。承租民房的手机店主已被刑拘。

  10月7日晚上发生在温岭市区综合市场的重大火灾,虽然没造成人员死亡,过火面积却达到2000多平方米,造成巨大财产损失。这起火灾,是新郎燃放烟花所引起。

  26岁的叶小勇是温岭滨海镇人,当晚为庆贺朋友结婚燃放烟花,他是其中之一。目前,他因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被依法逮捕。

  温岭市消防大队大队长丁燕军说,鉴于这几起火灾当事人的过失行为,他们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照刑法有关规定,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如构成失火罪,应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