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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名被告都说与己无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6:01 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戒毒所内戒毒人员被打死一案由省高院发还重审后再次开庭

  本报12月12日讯(记者郭卫艳)太原戒毒劳动教养管理所13名戒毒人员将另一戒毒人员打死一案,在社会上引起很大的反响。今天,此案被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发还重审后,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检方指控,晋中市榆次区无业人员杨永强,与其他12名被告同在太原戒毒劳动教养管理所接受强制戒毒,他们当中有8人是刑满释放和劳教解教人员。2004年6月2日下午,李某被送入太原戒毒劳动教养管理所。当晚11时许,该所3组的杨永强正在睡觉,李某下床来到杨的床前要香烟。正睡得迷迷糊糊的杨永强为此大为恼火,指使同所石拥军等人殴打李某,被管理民警发现后制止。第二天7时许,杨永强又指使被强戒人员给李某“服水土”。随后,籍永强等12人及在逃的王俊明分别用胳膊肘、膝盖击打李某的腹部、背部和腿部,李建成、王俊明还用床头柜门板砸李某的腰部和背部。当日11时30分许,李某说自己难受,想看病。但杨永强说不行,还踹了李某胸部几脚,并再次指使籍永强、李建成等人殴打李某。十几分钟后,李某因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去年10月25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杨永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12名戒毒人员分别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杨永强等13名被告共同赔偿李某亲属经济损失22万余元。

  被告提起上诉,省高院审理后以事实不清为由,发还太原市中院重审。今天的庭审中,杨永强等13名戒毒人员,以“不是我打的!”“我没打他!”等言辞推脱责任。

  编辑:董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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