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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戒毒所里遭殴致死 太原中院再次开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8:01 山西新闻网
三晋都市报

  本报讯 (首席记者 赵轶)刚到太原戒毒劳动教养管理所进行强制戒毒没几天的李小维,竟被同在这里戒毒的杨永强等13人以“服水土”为名多次围殴,乱打致死。经过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除主犯杨永强被判处死刑外,其他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3年以上不等的有期徒刑。后被告人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12月12日,太原市中院再次开审此案。

  2004年6月2日晚上11时许,在太原戒毒劳动教养管理所三组,杨永强因不满李小维向其要烟,指使石拥军、张炜、连星、马跃军等人殴打李小维,致使李小维的头部受伤,后在管理民警的制止下停止殴打。次日早上7时许,在山西省太原戒毒劳动教养管理所四组,杨永强再次安排“兄弟”们,以“服水土”为名,由石拥军、张炜、连星、马跃军、王万平、李军、邢增勇、丁波与王俊明(在逃)等人先后用胳膊肘子和膝盖分别多次击打李小维腹部、背部和腿部,同时李建成与王俊明用床头柜门板在李小维腰部、背部进行殴打。经过这次殴打,杨永强还不解气,在6月3日上午11时30分许,在山西省太原戒毒劳动教养管理所三组,杨永强朝李小维胸部猛踹几脚后,再次指使和安排籍永强、石拥军、张炜、连星、马跃军等人再次用胳膊肘子和膝盖多次击打李小维腹部、背部和腿部,后李小维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李小维系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当日的庭审中,“小霸王”杨永强等人还是互相推诿。12时许法院宣布休庭,并择日宣判。

  编辑:张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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