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县将建“安全警示碑” 蒲县教育局副局长已被停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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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8:01 山西新闻网 | |||||||||
三晋都市报 每位死亡学生家庭获赔偿20万元 据新华社电 山西省蒲县县委有关负责人11日告诉记者,县财政将拿出120万元赔偿蒲城镇南曜村教学点中毒死亡的6名小学生,并为其提供丧葬费等项费用,以抚慰这几个不幸的家庭。
12月4日晚,山西省蒲县蒲城镇南曜村教学点发生一起6名小学生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事件。南曜村教学点共有11名学生,其中5名为本村走读生,6名为相邻自然村的寄宿生。由于当地近日停电,学校锅炉工12月2日借用一台3000瓦发电机发电,并在4日晚将发电机搬到与学生宿舍相连的库房内发电,由于中间只有一层封闭不严的隔板,发电机工作过程中排放的一氧化碳进入学生宿舍,致使学生中毒死亡。 蒲县县委负责人表示,对两个孩子都中毒死亡的一户家庭和失去两个女儿中一个的“双女户”,县里将另外适当补助。 据了解,为警示全县师生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蒲县已将12月4日确定为“校园安全警示日”,并将专门建立一座“安全警示碑”。 当日,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蒲县蒲城镇南曜村教学点发生6名小学生中毒事件后,县教育局副局长亢成杰和刁口教办主任董全来已被停职,教学点3名工作人员被刑事拘留。 编辑:张保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