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吃饭时包被盗走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8:02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12月12日讯12日,李女士一家三口在八一立交桥附近一快餐店吃饭时,李女士将包放在桌子上,回头抱孩子的空隙,包被窃贼偷走。而当时店里的一名服务员看到了却没有制止,让李女士更恼火的是,当她向店里讨说法时,店里则称自己没有责任。 12日下午5时许,记者赶到这家快餐店,李女士还在那里等店里的说法。李女士说,她中午11点多与丈夫和孩子来该快餐店二楼吃饭。当时她把包和衣服放在了桌子上,孩子在
然而,更让李女士生气的是,他们从上午11点多呆到下午5点多,快餐店一直否认他们有责任。“我们在这里吃饭丢包,服务员也明明看到了,他们不能一点责任没有吧?”记者采访店里的值班经理时,他拒绝采访。 晚上7时许,该快餐店的发言人给记者回复:他们店内有提示性标语,并有保安值班,“李女士在店内丢失包,我们希望能够通过消协解决”。 山东鹏飞律师事务所的傅强律师说,顾客在快餐店内就餐,服务员看到了李女士的包是在店内丢失的,那么快餐店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记 者 鲁超国 实习生 徐基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