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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路”有多长(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8:09 华商网-华商报

  

医疗事故鉴定“路”有多长(图)

  在紧张的治疗过程中如何才能保障患者的权益本报资料图片

  

医疗事故鉴定“路”有多长(图)

  本报资料图片

  1987年国务院发布了《医疗事故处理办法》,2002年国务院又再次颁布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但是,湖南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副教授被迫抱尸游院4小时;四川华西医院普外科李宁教授被患者家属砍成粉碎性骨折……除了这些极端的恶性事件之外,患者家属堵医院大门,在医院设灵堂、摆放花圈的事件屡有发生。为什么放着正常的申诉渠道不走,一定要采取这些极端的做法呢?近日,记者走访了多家医院的医务人员,以及陕西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听听他们都怎么说。

  患方

  担心医疗事故鉴定中“医医相护”

  一位读者反映,她母亲不慎摔伤后,去省内一家医院看病,母亲是走着去医院的,但在医院住院治疗几天后却去世了,她认为医院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母亲去世后,她一直在和医院协商,但医院根本不配合。她说这件事情她会一直找医院,直到医院拿出她认为合适的解决方案。

  问及为什么不走医疗事故鉴定这个程序,这位读者说,她是不信任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因为,医疗事故鉴定的专家们很多都与医院的医生是“熟人”,所以难免在鉴定的时候会“医医相护”。

  西安中医医院一位医生给记者讲述了他参与的一起医疗事故鉴定到赔偿的全过程:患者是1996年因为输卵管不通到医院做的手术,一共在三家医院做了三次手术,发现有一块纱布遗留在患者的腹部。于是患者开始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从1999年开始,历时6年,经过了区、市、省三级医疗事故鉴定,以及法院的初审、再审、终审,到2005年才最终获得了赔偿。这位医生说,一个医疗事故鉴定耗时6年,而且鉴定过程中,所有的花费都需要患者及家属垫付,最后的结果还不一定谁赢谁输,所以很多人都承受不起。

  可见,患者做医疗事故鉴定担心“医医相护”,鉴定花费的时间长,其过程中的巨额花费以及鉴定结果的未知,这些大概是患者不愿意去做医疗事故鉴定的原因。

  院方

  息事宁人给“医闹”提供了可能

  西安市第一医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务工作者说,他们医院也曾被患者家属堵过整整两天。以每天的门诊量计算,医院的损失少说也有20万元。家属还在医院摆放了花圈、设置了灵堂,严重地干扰了医院的正常秩序。

  这样的事情可能在很多医院都发生过。那么是什么造成这种现象的出现呢?

  从患者角度讲,由于患者和家属自身医疗常识的限制,对医院的期望值过高,而患者的病情变化又往往超出了患者及其家属的预想。同时,目前诊断费用、治疗费用也大大超出了患者的承受能力。这些都是造成医疗纠纷的原因。

  从医务工作的角度来说,首先是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也许只是医生一句不慎的话,就会导致医疗纠纷的产生,以及一些医生在给患者看病时表现出来的心不在焉,也令患者产生了不信任感;其次是事先告知不完全,医生担心告知患者和家属后,患者或家属不敢做手术了,所以在事先告知中隐瞒了一些危险因素,而一旦手术失败,就可能产生纠纷。

  为什么患者和家属不愿意走上医疗鉴定的程序呢?几位医务工作者都表示,患者对鉴定程序还不是很了解,担心手续很麻烦,也担心费用比较高,所以不愿意走上医疗鉴定这条路。而医院则为了息事宁人,一般都采取给患者一定金钱补偿的方式处理问题,这也多少助长了“医闹”这种不正之风。

  管理者

  发生医患纠纷要理性维权

  对于患者和家属担心的“医医相护”等问题,陕西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主任姜辉表示,作为患者和患者家属有这样的顾虑是正常的,但是事实并不是这样的。

  ■鉴定是公平公正科学客观的

  2002年9月1日后,医疗事故鉴定是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区、市、省三级鉴定,转交由医学会组织进行,由于医学会是一个社团组织,使得鉴定过程更加公正和透明。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人员组成的专家库则是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要求建立的,专家对待医学科学技术的态度是严肃的,所以患者和家属应该相信医疗鉴定机构会做出公平、公正、科学客观的裁定。

  姜主任说,他们在工作中发现,手术科室和急诊是医疗纠纷高发的科室,而放长假和双休日是医疗纠纷的高发期。所以对医院来说,首先要加强医生的技能培训,提高医生业务水平,其次,要加强长假和双休日高年职医生的配备,尤其是要把化验室的生化检验放开,有些项目因为化验不及时,延误了诊断和治疗,容易导致医疗纠纷的发生。

  而对于患者和家属来说,发生纠纷后,投诉时一定要理性维权,与院方的管理者协商、探讨的同时,可以要求封存和复印病历,有些患者和家属认为医院涂改了病历,但却拿不出证据,这样就可能导致鉴定失败。

  ■医患双方都应积极配合鉴定

  卫生部相关文件明确规定,“在医疗事故鉴定中,如果患方不予配合,影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造成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无法进行的,可以视其放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如果医疗机构不予配合,影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医疗纠纷呢?省卫生厅办公室主任葛云峰说,对于患者来说,要承认医疗技术中还有许多未知因素、不确定因素和风险因素,任何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都不可能100%%向患者保证其疗效,所以患者及家属对医疗期望值不能过高,万一出现纠纷首先要对医院和医务人员的工作进行谅解,通过协商、鉴定、法律三种途径解决。

  对于医院来说,要从构建和协医患关系,关心、体谅患者心情出发,改善服务态度,严格操作规程,尽可能预防和减少纠纷的发生,万一发生纠纷要积极应对,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恶化。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一定要通过法律渠道寻求解决办法。

  有关专家指出,患者、医院都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利益,但是医闹和天价索赔则是一种歪风,全社会都应进行抵制,为共建和协医患关系努力。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霍炬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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