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监控14类食品生产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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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8:41 每日新报 | |||||||||
市卫生监督部门一直注重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发放的管理,列入本市治理工作的重点企业包括调味品、食用油、酒类、饮料、方便面、糕点(饼干)、糖果、熟肉制品、乳制品、冷冻饮品、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豆制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行政部门在监督工作中重点检查这些企业的生产经营条件、人员卫生情况等卫生条件、生产经营范围、内部卫生管理情况等。
按照要求,凡生产经营条件不符合要求且拒不改正或存在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一律吊销卫生许可证;超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立即收回卫生许可证,视整改情况重新核发;从业人员未经健康体检和培训的,一律责令改正或停业整改,整改合格的方可继续生产经营,整改不合格的坚决收回卫生许可证;对超过有效期限和因单位注册变更等原因致使食品卫生许可证失效的,将及时注销或收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