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饭店一年两次被罚就得关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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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8:41 每日新报 | |||||||||
市卫生监督部门每年都要对餐饮单位进行检查,要求餐饮业不得临时使用未经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的人员从事食品加工服务工作,按照卫生许可项目和接待负荷接待就餐,避免因超能力接待造成各项设备、设施和工具容器的运转异常和交叉使用而造成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要严把食品原料进货关,采购的食品原料要有证明、有明确来源,而且不能超过保质期和出现腐败变质。食品加工过程必须做到烧熟煮透,食品加热时中心温度务必达到70℃以上,特别是加工豆角、马铃薯、鲜黄花菜和蘑菇等食品时,必须严格操作规程,
天津市卫生局还曾出台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强化预防食物中毒措施落实的十五项规定。根据此项规定,餐饮机构要严格按原料、半成品、成品顺序的布局进行加工,避免生熟食品加工过程交叉、加工场所交叉、使用工具容器的交叉、加工人员交叉、生熟贮存交叉污染;非本单位加工、服务人员,杜绝进入加工区域;制售盒饭必须当餐制作、当餐供应,并提醒顾客购买后立即食用。餐饮单位接待百人以上大型集体用餐时必须申报,并须严格执行凉菜和动物性食品留样48小时制度;一年内被卫生行政部门处罚两次或连续三次食品卫生质量抽检不合格的餐饮企业,卫生行政部门将一律依法吊销其《卫生许可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