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第一份外来工医疗互助金发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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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8:44 台海网 | |||||||||
台海网12月13日讯 (记者 郭冰德) 身患阑尾炎的泉州市棉塑厂的湖南籍外来工黄立军昨日从泉州市总工会负责人手上接到了医疗互助的补助金800元,成为泉州市推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后第一个拿到医疗互助金的外来工。 据了解,黄立军是今年10月才缴36元钱,办理手续医疗互助手续的。他说,以前看病,作为农民工的他从来没“报销过”医疗费,都是自己掏腰包,医疗互助帮了他不少忙。
据了解,泉州市推行的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保障范围覆盖了泉州全市国有、非公企业、机关事业和社会团体的所有在职职工,并将外来工、农民工纳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对象,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据悉,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包括三个项目:一是泉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年缴费50元,一个互助期最高可享受3万元互助金;二是泉州市企业职工和外来工、农民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年缴费36元,一个互助期最高可享受2万元互助金,并每天给予30元住院补助;三是泉州市女职工特病医疗互助活动,年缴费25元,一个互助期最高可享受1.5万元互助金。 据介绍,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完全不同于商业医疗保险,而是通过引导职工互助互济达到“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泉州市总工会负责人将之称作“聚小钱办大事”的爱心工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