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弹”索财被重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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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8:49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郭光仪 通讯员 陈碧金 本报讯 在歌厅卫生间洗手盆底下,埋下自制的仿真炸弹,恐吓歌厅老板,勒索了1500元。尝到甜头的三男子,从古田又窜到莆田,在三家网吧同时放下三个假炸弹,再次恐吓
3月6日,陈某携带三枚仿真炸弹窜到莆田城厢区,将其分别置放在三个网吧内,并记下网吧的电话号码后逃离。之后,方某和林某分别向三处网吧的业主各勒索5000元。今年3月14日,三人被抓获。近日,莆田城厢区法院以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分别判处方某、林某、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四年、二年六个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