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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龙8项措施严管公务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9:30 云南日报

  日前,玉龙纳西族自治县采取8项措施,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并以此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这8项措施分别是:一是除新建单位和个别单位的特殊需要外,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一律暂停购置和更新公务用车;二是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购置车辆,一律由县纪委书记严格把关审批,实行“一支笔审批”后由政府按程序进行采购;三是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云南省公
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特殊业务用车管理的通知》的要求配备车辆,严禁超编、超标购车;四是严禁公车私用。公务用车必须遵循厉行节约、规范管理、严守纪律、保证必须的原则,严禁公车私用和领导干部驾驶公车,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五是各单位要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务用车张贴统一印制“公务车”标志的通知》要求,对“公务车”标志张贴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六是加强公车驾驶员的管理;七是进一步健全报告制度。凡公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被盗、被抢等情况,当事人必须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所在单位必须在3天内向县纪委做书面报告,对隐瞒事实、逾期不报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八是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公车管理制度,严格公车管理,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认真检查,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记者李秀春(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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