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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得1980元勘误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10:0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据《都市快报》报道:与《新华字典》“较劲”8年来的上海人马捷,前天收到判决书,判决结果是被告商务印书馆支付给原告马捷勘误补偿费人民币1980元。

  今年3月,对《新华字典》挑刺长达8年的马捷将商务印书馆和售书的上海书城告上法院,认为第10版《新华字典》差错太多,是一本不合格图书,要求停止出版,停止销售。上海法院以这是学术纠纷为由,驳回了起诉。

  马捷经过网络搜索发现,金华婺城法院曾经开了国内叫板图书质量的先河,已有35起诉讼图书质量的官司在那里结案。今年10月,他跑到金华,在一家书店买了本《新华字典》,以属地起诉为依据,再次“上路”。

  在11月7日的第一次开庭后,此案没有经历二次开庭就做出了判决。婺城法院工作人员说,“因为情况已经非常明确”。法官说,马捷为《新华字典》所做的纠错建议,为商务印书馆2005年6月出版的第5版《现代汉语词典》所部分采用,这就说明在一定程度上出版社承认了这是错误并有所改进。马捷的行为有利于出版社的,所以出版社要为马捷的劳动支付一定的费用。

  1980元的勘误费是怎么算出来的?法官解释是按照每千字3元的标准。原本浙江出版界勘误费的标准是2元以内,法院觉得勘误《新华字典》的难度是有点高的,那就“酌情”加了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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