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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通行新规定明年1月10日起执行新的货运通行证将于本月下旬开始发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10:21 江南晚报

  本报讯昨天,无锡交巡警支队发布通告,为减少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改变客、货汽车白天争抢有限道路资源的现状,将于明年1月10日起执行新的市区货车通行规定(详见本报12月1日A22版)。为此,货车通行证由原来的12种合并为8种,货运汽车的4个管理区域各2种。

  原持有甲种通行证,确为运输生活必需品的车辆可以换发“特种通行证”。但车辆
行驶证登记地址不在解放环路及以内,又不是生活必需品运输的车辆,根据其车辆行驶证地址换发对应的甲种或乙种通行证。行驶证登记地址不在这两种通行证通行区域内的车辆不再换发。专业运输单位原有的甲、乙通行证,原则上换发“乙种通行证”,但车辆行驶证登记地址不在此范围的不再换发。载重量5吨以上原持有乙证的车辆,不再换发通行证,实行夜间行驶。

  新的货运通行证将于本月下旬开始发放,需要换证或申请的驾驶人可以到交巡警支队的13个临时办证点办理。(石倩汪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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