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原副市长被“双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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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10:21 辽沈晚报 | |||||||||
记者12月12日从中央纪委监察部获悉,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今年6月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对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刘志华在担任北京市政府秘书长、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数百万元;生活腐化堕落,包养情妇并滥用职权为其
新闻背景 刘志华其人 刘志华,1949年4月生,辽宁盘锦人,1968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 曾任北京市劳动局工资处副处长、处长、局长助理兼工资一处处长,市劳动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劳动部工资所副所长、综合计划司副司长、计划与工资司司长,市劳动局党组书记、局长,西城区委书记,北京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市国家机关工委书记。北京市副市长,兼市政府秘书长、市国家机关工委书记。 来源:新华社新 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