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召开学习贯彻监督法座谈会孙金龙强调 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切实保证监督法全面正确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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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12:1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 12月12日市委召开学习贯彻监督法座谈会,对监督法的实施进行部署,推动监督法在全市的学习贯彻。市委常委、秘书长张晓麟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同文就学习贯彻监督法作了具体部署。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孙金龙作重要讲话。 孙金龙指出,要充分认识监督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切实抓好监督法的学习贯彻。监督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更好
孙金龙强调,要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切实保证监督法的全面、正确实施。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人大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人大监督工作,充分尊重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要以学习贯彻监督法为契机,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关心支持人大工作。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进一步增强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观念,严格执行监督法的规定,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孙金龙强调,要深刻理解监督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切实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一要按照监督法的要求,逐步规范监督形式和程序,推进人大监督工作的有序开展。二要准确把握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基本原则。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行使职权、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坚持向社会公开等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到人大监督工作的实践中去,正确处理加强人大监督和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正确处理加强人大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开展工作的关系,正确处理加强人大监督和一切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的关系。三要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开展监督,科学把握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各级人大常委会要依照监督法的规定,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中的重要问题,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监督。要把握好五个结合,把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结合起来,把专项监督和综合监督结合起来,把初次监督和跟踪监督结合起来,把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执法检查结合起来,把推动自行整改与依法纠正结合起来,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市领导董昭礼、张晓麟、何炳章、陈秀芳、吴德珍、邓石如,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邹吉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满铭安参加了座谈会。 (宗合 朱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