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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想唱就唱” 可文化部不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12:30 法制晚报

  网民“想唱就唱” 可文化部不让?

  新闻回放

  近日,文化部发布《文化部关于网络音乐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今后,那些不以赢利和商业营销为目的的网民自行模仿、编创和表演的音乐产品将受到更严格的审查。同
时,网络音乐企业也将不能擅自传播未经文化部许可的进口音乐作品。

  (据《第一财经日报》)

  ■各说各话

  自娱自乐权

  有谁来保护?

  既然是不以赢利和商业营销为目的的网民自行模仿、编创和表演的音乐作品,就应当属于自娱自乐的音乐作品,为什么还要加强审查,而不是积极鼓励和引导?

  网络是构建于现代科技之上的一个公众信息平台和载体,它的娱乐功能与生俱来,它的禀赋决定它先天就是不分阶层和专业的,可以让地球村的人们自由地驰骋冲浪。

  我们理解有些地方文化部门对网吧零点掐线,是对青少年好,即便县委书记一声令下,全城网吧关门大吉,也是为了祖国的花朵。这些举措,包括正准备实施的一系列网络产品的审批、备案、审查制度,都是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可是,网民们自娱自乐的权利究竟谁来保护?

  梁江涛

  加强审查利于

  网络音乐发展

  当下,我国网络音乐市场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存在侵权盗版、非法链接等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再比如有一些网络歌曲,像是“粗口歌”之类,是相当的粗俗、下流。据报道,有不少青少年都在校园里吟唱这种从网络上学来的“粗口歌”,让教师和家长忧心忡忡。

  现在的“意见”,对于网络音乐是加强监管,又不是封杀。而且,你自己在家悄悄唱可以说是“自娱自乐”,但如果把它传到网络上让大家都来听恐怕就不是那么简单了。所以我赞成对网络音乐加强管理,这样才有利于网络音乐的健康、有序发展。

  李思锦

  最终结果可能是

  萝卜快了不洗泥

  文化部门对网络音乐产品审查的最大软肋,恐怕还在于其不现实的一面。以目前网络覆盖面之广,网民们“自娱自乐”的网络音乐产品数量之多,即便文化部门的工作人员夜以继日地进行“审查”,你又能“审查”得过来吗?

  故而,很可能产生这样两个结果,要么是文化部门因被审查对象过多而不得不挂一漏万,要么是为提高审查效率而“萝卜快了不洗泥”。侯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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