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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贿1千元私了 曝光城管中队长受处分(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13:41 新华网

  

索贿1千元私了曝光城管中队长受处分(图)

  吴某签收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能反思对得起这顶帽子吗?

  

索贿1千元私了曝光城管中队长受处分(图)

  美兰城管进行整顿。

  店家临街广告物违反有关规定,城管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后,不是按规定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而是利用手中职权,让执法对象私了,向对方索要钱款。12日下午,海口市美兰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召开大会,公开处理向执法对象索贿的城管中队长吴某,宣布对其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和党纪处分。

  事件回放:城管人员要钱“私了”

  11月6日下午,美兰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海府中队中队长吴某带队对海口南宝路一带进行执法巡查,巡查到富骅大厦“小竹楼”川菜酒店门前时,发现该店户外广告物不符合规定,并不是按规定给对方开限期整改通知书,而是让酒店选择公了还是私了。据海口某广告公司蔡先生称,他们承接了小竹楼广告牌制作,为赶时间,没有来得及向城管部门申请,就把做好的广告牌安装在客户店铺上。他说当时在外地出差来不及办理申报手续,城管中队检查时,吴某给他打电话,说(广告)牌子违规了,要拿一些钱才能摆平,实际上要拿的钱也不是罚款,而是城管人员说拿去请人吃饭。

  吴某安排一个姓谢的男子电话联系,说只要送1000元,就可不追究广告牌不申报的责任。一连两天,姓谢的男子不停打电话催当事人送钱。

  违规了就整改,凭什么要向城管人员交“吃饭钱”?广告公司觉得不对,便将此事投诉给新闻媒体,海南电视台“直播海南”栏目派出记者介入调查。

  11月8日下午4点26分,当事人的手机再次响起,他与对方说好在明珠广场后面的盛百盛茶艺馆见面。蔡先生在记者陪同下赶往目的地。可没有看到吴队长的人影。后又换到海外酒店。记者于是跟随当事人来到海外酒店一间咖啡厅。看不见吴某的身影,蔡先生只好拨通对方手机。最后,在咖啡厅一个偏僻角落看到了穿着制服的吴某。

  因嫌咖啡厅人多不便,后又换车上,蔡向吴某交1400元作为摆平的“吃饭钱”。

  媒体曝光:有关部门调查吴某被停职

  城管人员以户外广告牌未申报为借口,向当事人索要1400元“吃饭钱”的事经报道后,立即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相关部门立即展开调查,调查组人员到电视栏目组转录了记者的暗访素材。美兰城管执法局立即让吴某停职,接受进一步调查。

  纪检监察:害群之马当严惩

  记者从美兰区监察局美监字[2006]1号文件看到了处理决定:“吴某在南宝路执法巡查时发现富骅大厦‘小竹楼’川菜酒店违规广告物后,不按规定下达限改通知书,而是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公事私了,执法犯法,向当事人索要吃饭钱人民币1400元。其行为已构成索贿的严重错误,依据《行政监察法》和《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的规定,经区监察局研究,建议城管执法局给予吴某行政撤职处分,并按规定程序取消其行政执法资格。”

  美兰区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李温强说,这件事情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已有一段时间,中间因干部换届,所以到现在才作出处理,吴某索贿数额虽然不大,但对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形象的损坏是很大的,也损害了海口市以及海南省的投资环境,其性质很恶劣,负面影响非常大,是城管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对这种行为必须做严肃惩处,对其不仅做出行政处分,还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吴某留党察看二年的党纪处分。

  美兰执法局:引以为戒整顿队伍

  12日下午,美兰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召开大会公开宣布对吴某的处分。该局蒙局长首先自身作了检讨,并介绍说,吴某在执法过程中向执法对象索要贿赂的行为,严重败坏了城管队伍名声,损坏了城管人员的良好形象。整个城管队伍要引以为戒,从这一事件中受到教育。

  记者了解到,这是美兰区换届后新班子上任处理的首起干部违纪案,吴某是第一个同时受到行政处分和党纪处分的党员干部,其不光前面犯了错误,后面在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时,不配合调查工作,认错态度较差。(吴懿斌 李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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