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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交易对虾 箩筐暗加铅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15:16 金羊网-羊城晚报

  工商介入处理为虾农挽回经济损失两万元

  本报徐闻讯 记者袁增伟,通讯员董超、郑斌摄影报道:徐闻县工商局前天向记者透露,该局新寮工商所根据群众投诉,查处了一起刻意欺诈虾农的恶劣行为,为受害虾农挽回经济损失20000元,对不法商人李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时下,徐闻县新寮镇正是对虾收获旺季,找上门的商人络绎不绝。本月初,雷州李某找到对虾养殖户王某,双方经一番讨价还价,最后确定25元每公斤,并于当天晚上在王某虾塘旁进行交易。交易时,李某提出交易过程中使用塑料筐装对虾逐一过称,登记重量,交易结束后再称筐。但交易完成将近一半时,有多年对虾养殖经验的王某觉察有点不对劲,遂要求检查过称的塑料筐,李某不同意,称其无权检查,并一再强调如要检查即中止交易。对虾捞起后交易不成将会造成严重损失,他又不甘心被人骗一把,便暗地里拨通辖区新寮工商所的投诉电话。

  20分钟后,徐闻县新寮镇工商所所长沈世成带领两名执法人员来到王某虾塘旁的对虾交易现场,示证检查。李某等人见到工商人员后顿时心慌起来,示意收购人员企图迅速更换另一个筐盛装对虾过称,并毁灭证据,但被工商执法人员当场制止。经查,执法人员果然发现该筐内明显多了个槽,随后又在现场找到了一条与槽条相吻合的铅块。李某见“天机”已泄露,只好承认交易开始时趁当时天黑虾农不留意,用一事先放置了铅块的塑料筐进行过称,尔后取出铅条,再盛装对虾继续过称,从每次称量中赚取与铅条相应重量的对虾。

  经执法人员重新过称,李某当晚涉嫌欺诈虾农王某对虾重量竟达800余公斤。工商执法人员责令李某支付虾农对虾原有的收购款后,另支付王某800公斤对虾款共20000元,并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罚款。

  

晚上交易对虾箩筐暗加铅条

  图:对虾收购箩筐内里有乾坤

  (Fish/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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