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陈水扁亲信陈哲男涉弊案 一审被判12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16:59 中国台湾网

  

陈水扁亲信陈哲男涉弊案一审被判12年

  资料图片:陈水扁亲信陈哲男遭收押

  中国台湾网12月13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陈水扁亲信、其办公室前“副秘书长”陈哲男因涉及“司法黄牛案”、利用内幕消息炒股案,今天被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
2年。

  据报道,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做出一审判决,依岛内“贪污治罪条例”判处陈哲男有期徒刑12年、剥夺“公权”10年,不法利益需偿还前新偕中董事长梁柏熏。至于陈哲男涉嫌违反“证交法”部分,则因证据不足,被判决无罪。另外,协助陈哲男炒股的三温暖业者杨振丰被依伪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4年。全案可上诉。

  据了解,作为陈水扁办公室前“副秘书长”,陈哲男经手的案子无数,民进党执政后爆发的一些弊案,都有他的身影。今年4月7日,陈哲男因涉及“司法黄牛案”、“炒股案”,遭台检方收押禁见。经过3个月侦结,台检方分别以贪污及“违反证交法”起诉陈哲男,具体向法院求刑12年。(周先)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