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亲信陈哲男涉弊案 一审被判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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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16:59 中国台湾网 | |||||||||||
资料图片:陈水扁亲信陈哲男遭收押 中国台湾网12月13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陈水扁亲信、其办公室前“副秘书长”陈哲男因涉及“司法黄牛案”、利用内幕消息炒股案,今天被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
据报道,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做出一审判决,依岛内“贪污治罪条例”判处陈哲男有期徒刑12年、剥夺“公权”10年,不法利益需偿还前新偕中董事长梁柏熏。至于陈哲男涉嫌违反“证交法”部分,则因证据不足,被判决无罪。另外,协助陈哲男炒股的三温暖业者杨振丰被依伪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4年。全案可上诉。 据了解,作为陈水扁办公室前“副秘书长”,陈哲男经手的案子无数,民进党执政后爆发的一些弊案,都有他的身影。今年4月7日,陈哲男因涉及“司法黄牛案”、“炒股案”,遭台检方收押禁见。经过3个月侦结,台检方分别以贪污及“违反证交法”起诉陈哲男,具体向法院求刑12年。(周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