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两局长推荐保险受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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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22:52 华夏时报 | |||||||||
教育局指定保险公司并收取“劳务费” 据新华社电广西南宁宾阳县教育局违规为学生指定保险公司投保,并收取保险公司的“劳务费”,近日,宾阳县教育局局长和一名副局长因此受到处分。 宾阳县教育局向县内各学校推荐3家保险公司对学生进行联合保险,由老师收取保险
据了解,宾阳县教育局目前已将2002年以来接受保险公司的11.4万多元“劳务费”全部上缴到宾阳县纪委监察局。 广西纠风办和教育厅对宾阳县教育局局长和一名副局长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和行政警告处分;对相关人员进行告诫谈话,责成作出书面检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