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天内取缔特权车人情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00:00 东南早报 | |||||||||
交通部开展专项整顿 早报讯交通部昨日宣布,即日起,交通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整顿“特权车”和“人情车”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的活动,力争用50天的时间逐步取缔“特权车”和“人情车”。
此外,从2007年2月起,除《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明文规定的五类车辆外,其他车辆行驶收费公路必须依法交纳通行费。 交通部官员介绍说,近期,一些地方擅自扩大减免通行费的车辆范围,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造成大量“特权车”、“人情车”。少数地方甚至以减免通行费作为交易,牟取小团体利益。 针对这一问题,交通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整顿。除《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军队、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的车辆;在国家规定的绿色通道上运输鲜活农产品的五类车辆可免交车辆通行费,或者适当降低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外,其他车辆行驶收费公路必须依法交纳通行费。 据知,这些依法可减免通行费的车辆将在各收费站予以公示。凡是在明细表范围之外的车辆,行驶收费公路时必须按规定交纳通行费。(新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