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晨12名员工围剿砸车嫌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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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00:04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
追嫌犯打伤小腿 昨天上午8时,记者在闽江路和云霄路路口看到,一辆装泔水的轻型货车车窗玻璃被
据了解,伤者名叫陈文强,莒县人,今年21岁,只是轻度擦伤。警方让环科公司工作人员先垫付了医疗费。 “这样的情景已经发生了5次了。”员工们解释说,他们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就是收集泔水,并用泔水榨出油脂。在两周左右的时间里,轻型货车被砸了5次,光轮胎就更换了13个,损失上万元。 是否正当防卫引争议 我市12348法律援助热线值班律师王学海认为,在逃脱过程中,陈某已不具备继续侵害的可能,环科公司员工应将他扭送到公安机关,不能蓄意伤害他的身体,环科公司员工的行为并非自卫,应为侵害行为,应承担民事乃至刑事责任。而中国海洋大学刑法学讲师李湛则认为,当时双方都持有木棒并处于相当地位,环科公司员工属正当防卫,不应负刑事责任。(本报记者摄影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