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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明光市委办主任李鲁光原全椒县检察长李建国 涉嫌受贿同日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00:4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 昨日上午,滁州市中院开庭审理了原明光市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李鲁光涉嫌受贿案。

  被告人李鲁光,男,50岁,汉族,明光市人,大学文化,原中共明光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

  检察机关指控:1999年下半年以来,明光市第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孙某某承建了明光市政府招待所综合楼和多功能餐厅装潢工程,以及明光市政府宿舍楼工程和装修工程,为感谢被告人李鲁光在工程承建中的帮助,孙多次到李鲁光家送给李共计6万元;并于2001年为李住房进行装修,为李支付装修款1.6万元;2002年至2005年,明光市第一中学校长孙某为了感谢李鲁光在职务提拔上的关照,先后7次送给李鲁光共计1.6万元。李鲁光案发前主动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投案,如实交代了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属自首。

  此案法庭没有当庭判决。

  又讯昨日下午,滁州市中院开庭审理了原全椒县检察院检察长李建国涉嫌受贿案。

  被告人李建国,男,51岁,汉族,滁州市人,大学文化,原全椒县检察院检察长。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10月,全椒县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会计戴慧因涉嫌贪污被全椒县检察院立案查处。为此,戴慧父亲戴忠柱多次送钱到李建国家,请李关照此案,被李拒绝。2004年12月上旬的一天晚上,戴忠柱又一次来到李建国家,说明来意并丢下5万元,此款被李收下。此外,中建四局六公司皖东分公司经理林某某为承建全椒县检察院的工程,先后4次向李建国贿赂共计3.2万元。

  此案法庭没有当庭判决。

  (丁杰曹 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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