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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敲起“亲情槌”5起纠纷笑中化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01:25 沈阳网-沈阳晚报

  

法官敲起“亲情槌”5起纠纷笑中化解
摄影王齐波12月13日,沈阳中法在建立互助联动调处纠纷机制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5起调解成功的典型案例,让人们看到审案法官用人情化解积难案。

   亲情办案一、四年土地纠纷案调解成功

  2002年11月,新民市东蛇山子乡太平村李某等217名村民,以村委会没经村民代表大
会决议,将村里147亩退耕还林土地承包给外村村民王某等人为由,到各级政府上访,又将村委会诉至新民市法院,要求撤销村委会擅自与王某等人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法院一审判决李某等217名村民胜诉。但因其主体不合格,沈阳中法将此案发回重审后,当地法院以李某等217名村民人数没达到全村村民半数以上,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为由,驳回起诉。李某等人不服,提起上诉,并将147亩土地上的树苗毁坏,擅自在土地种上了庄稼。

  在几次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法官与当地政府联系,与农民面对面做工作。经反复宣传法律和政策,法官的努力得到了回报,在法官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王某等8户农民承包的147亩土地,由李某等217名村民耕种,李某等217名村民补偿给王某等农户87000元。

  点评:“法乃善良公正之术”,再次受案后,鉴于争议不解决极易引发矛盾激化,影响农村稳定的实际情况,法官转变作风,用最通俗的语言逐条逐句讲解法条规定,阐明确认的证据,认定的事实,达成调解协议,体现了最佳司法效果。

  亲情办案二、140名老职工追回16年养老金

  沈阳市自动化仪表六厂于1983年3月转制为民营企业,原企业厂长林某收购该厂成为业主,并承接了全部债权债务。该厂140名退休职工要求补发拖欠长达16年的退休金,但企业以没能力给付为由,拖欠至2006年8月,仍有26万余元的退休金没补发到位,引起老人们多次上访。今年8月23日,肖某等10余位退休职工代表,拿着铁西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不予受理通知书,来到铁西区法院。院领导高度重视,当即派法官了解案情,指导诉讼。9月5日,140名退休职工的起诉状正式送至立案庭。

  在协商中,退休职工的诉讼请求额在7000—4000元之间,而企业提供的账目的数额在800—300元之间。为了搞清事实,法官决定与双方对账,民一庭庭长计世良法官否定了企业提供的账目上的欠款数额。最终,法官提出企业按退休职工诉讼请求额的55%%,分两次给付并承担诉讼费用,从而达成调解协议。140名职工从企业领取了拖欠了16年的养老金的50%%,厂长表示尚欠的50%%,一定按调解协议约定2007年3月31日前付清。

  点评:主审法官在审理此案中,依法对企业的固定资产采取诉讼保全,给职工吃下“定心丸”;再通过细致入微的账目核对,找出案件的突破点,不失为一起经典的调解范例。

  亲情办案三、278名职工群访案圆满解决

  沈阳有机玻璃厂长期经济效益不佳、外债负担严重。该厂长期拖欠职工工资及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相关待遇,引起职工多次到企业及相关部门聚众上访。2006年4月,先后有278名职工来到大东区法院起诉,要求企业为其办理医疗保险,支付尚欠的各种待遇。

  主审法官分别找到企业职工代表和被诉企业谈话,分析案情,解释法律,并将了解的情况汇总到庭务会集体讨论研究解决办法。法官们对该企业的土地、房屋等固定资产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再找到了解情况的企业前任法定代表人与职工代表见面,缓和矛盾。经双方调解,终于达成调解协议,涉及278名职工的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圆满审结。

  点评:涉及278名职工的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法官成功运用调解技巧,化解矛盾,达到了最佳的社会效果。

  亲情办案四、法官请社区调解纠纷

  2005年8月17日,家住和平区的王某到市场买菜,刚出家门时被邻居张某家的狗吓倒,造成多处腰椎骨折。因没钱医治,王某没有住院。事后,经多次协商,张某答应赔偿王某各项费用800元,但生活贫困的张某迟迟未能兑现。今年8月,王某将张某起诉至和平区法院。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委托集贤街道光复里社区进行调解。9月8日,通过社区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张某于9月8日至明年3月8日间将700元赔偿款送到社区,再由社区将700元送给王某。

  点评: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成功衔接,是新形式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方法,既化解了双方矛盾,又缓和了邻里关系。

  亲情办案五、院长为业户讨回抵押金

  今年4月,沈河区法院受理史某等8名诉沈阳春天百货公司返还抵押金一案。史某等人诉称其在商场经营时,曾交给商场3万元抵押金,商场开付一张票据。几名业户欲撤离商场时,商场以部分货物在商场库房相威胁,迫使业户交回抵押金票据,并重新出据了1万元抵押金票据和2万元广告费票据。出于无奈,业户在广告费票据上签了字。联营期届满,撤离商场的业户要求退还入场时交纳的3万元抵押金。

  今年6月,沈河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原告情绪异常激动。为了缓和矛盾,法院的审判长王英霞两次把原、被告双方传到法院做调解工作。经调解,被告口头同意返还原告1万元抵押金。就在原告准备签收调解书时,突然传来了先行调解的案件执行受阻的消息。

  院长岳明伟得知此事后,决定亲自做被告的调解工作。看到法院三番五次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被告方的总经理终于被法官们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所感动,表示即刻派人付款。

  点评:启动“四级调解”制度,法院院长亲自主持,鼓舞了法官的士气,更密切了法官与群众的关系。本报记者王野郊实习生董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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