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2月取缔“特权车”“人情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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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01:26 沈阳网-沈阳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3日电(记者林红梅)交通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整顿“特权车”和“人情车”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的活动,从明年2月起,除《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明文规定的可减免通行费的五类车辆外,其他车辆必须依法交纳通行费。 交通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可减免车辆通行费的五类车辆是:军队、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
对以收费减免作为交易谋取利益的违纪行为,将坚决纠正并严肃处理。对拒绝交纳车辆通行费的“特权车”“人情车”,将在媒体公开曝光;情节严重、违反党纪国法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