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使用假证被拘10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02:02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12月13日讯为了能获得一份工作,一男子竟托人伪造了一张身份证,不料在办理工资卡业务时,被银行职员发现并报警,结果换来了治安拘留10天、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12日上午,天桥公安分局南村派出所接到辖区某银行工作人员报案称:有一名到该行办理银行卡业务的男子十分可疑,其所持有的身份证是假的。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赶到该银行业务大厅内,发现一男子正坐在厅内的排椅上等待办理业务。经检查,民警确认该男
子出示的身份证为伪造证件,遂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进一步审查。

  经审查,该男子范某(黑龙江嫩江市人,现暂住济南)向民警供述了其违法事实:原来,范某经熟人介绍,在济南一家公司内找到了一份工作,但由于自己的哥哥也在该公司内工作,而公司有规定,直系亲属不得在同一家公司内工作。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范某琢磨出了一个“两全之计”——办理假身份证。

  范某从黑龙江老家赶到济南后,迅速托人办理了一张伪造的身份证,并持该身份证到公司登记。由于公司发放工资采用工资卡的方式,需要员工到银行内办理银行卡,于是范某来到银行内,企图使用假身份证办理银行卡,不料却被银行职员发现后报了警。

  范某的这一行为涉嫌使用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天桥警方依法给予范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持有、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均属违法行为,不要因一时的投机取巧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记 者 高红日  通讯员 王 兵 孙晓雯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