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要亮“家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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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02:02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12月13日讯保险公司“不保险”的情况有望彻底杜绝。从省保险行业协会获悉,保监会日前起草的《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要求保险公司最大限度向被保险人及相关利益者披露信息。 据业内人士介绍,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内保险公司如雨后春笋,数量猛增,难免泥沙俱下。《办法》规定,不定期亮“家底”者,将责令其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记者 杨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