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表改造有了“规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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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02:04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临沂12月13日讯今日,临沂市建设局正式出台了城市居民用水一户一表实施细则,对改造的原则、实施范围、改造条件、程序、材料选用等细则进行了明确规范,市民自家的“水表”如何改造有了详细的说明。 城市居民用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工程,是指一个城市供水住宅用户(一套住宅),在住宅以外安装一只贸易结算水表,由城市公共供水企业按户表计量、收费的新建、改建工
此次实施细则出台目的在于对9月份临沂市一户一表改造通知的详细说明。根据细则,用水户住宅顶层水压达到要求、结清水费、无违章用水或违章用水已经处结的住宅将首先实行户表改造;供水设施达不到条件或未结清水费的住宅暂缓改造;住宅为非单元式(简易)或危旧住宅楼、规划三年内拆迁改造的住宅不进行改造。对不具备自来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条件、暂无法改造的用水户,仍按原计量方式收取水费。 记者了解到,目前九县三区共有150万人口在使用自来水,其中城区有67万人,户表改造的任务艰巨。临沂市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对各县区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城市公共供水、尚未实行一户一表结算方式并具备实施条件的城市用水户,实施一户一表改造。此项举措对于彻底解决用水纠纷,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方便群众,节约用水等,具有重要的作用。 通讯员 李秀娟 记 者 田 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