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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芙美”热能衣广告再遭投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02:17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贝芙美”等甩脂机曾被国家广电总局痛下停播令。近日,“贝芙美”牌蜂巢热能衣广告,再次被消费者举报为不披露经营、销售企业名称及产品审批文号的“虚假广告”。昨天,国家工商总局、广电总局两部门受理了一消费者的投诉,并展开调查。

  刘女士自称是“贝芙美”甩脂机、蜂巢热能衣的双重受害者。据她介绍,几个月前
,她经不住电视广告的诱惑,购买了一台“贝芙美”甩脂机,但几天后就有专家指出,甩脂减肥缺乏科学依据,她赶紧停用,至今退货无门。

  今年11月23日至25日期间,她分别在旅游卫视、黑龙江卫视、山东卫视、广东卫视看到了BOVLE(贝芙美)蜂巢热能衣电视购物广告。11月26日,她通过电视购物电话订购了一套蜂巢热能内衣,单价898元。

  刘女士表示,电视广告中称“面料发热、运动加热、蜂巢储热”,“全身采用hotmax A级发热面料,使用的是国外科研成果thermo-gear的新型吸湿发热纤维”。但在11月28日,她穿着这套内衣“很快就感冒发烧了”。

  刘女士事后发现,上述四家电视台播放的“贝芙美”广告,都没有标明产品的经营企业、销售企业及产品审批文号,也没有提供经营、销售企业的准确信息。

  11日,刘女士将“贝芙美”的销售商、生产商一起告到朝阳法院。昨天,她再次将播放“贝芙美”广告的四家电视台投诉到国家工商总局和广电总局。刘女士认为,这些电视台违规播出虚假广告,对虚假信息起了扩大传播作用,欺骗了消费者。

  昨天,国家广电总局信访部一李姓工作人员在了解了刘女士的投诉后表示,该局将直接通知四家电视台的上级单位,查处涉嫌虚假的电视广告,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刘女士。

  昨天,国家工商总局也受理了刘女士对“贝芙美”的投诉,并展开调查。

  ■背景资料

  “贝芙美”甩脂机曾被禁播

  今年8月1日,因消费者投诉,国家广电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对药品、减肥、医疗器械、丰胸、增高等5类产品的电视购物广告下发停播令,“贝芙美”甩脂机也在其中。

  8月底,此类甩脂机广告被市消协列为“涉嫌夸大宣传的减肥广告”之一。

记者:王秋实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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