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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建设“和谐教育”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03:10 舜网-济南日报

  逐步建立与现代化省会城市相适应的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

  本报12月13日讯(记者 王端鹏)今天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正式出台建设“和谐教育”的相关意见,全市将逐步建立与现代化省会城市相适应的完善的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据了解,建设“和谐教育”包括四大具体目标:全市适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逐步提高;城乡劳动者的职前、职后教育有较大发展;各类专门人才拥有量基本适应省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适龄青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有较大提高;建成基础、职业、成人、高等教育相互衔接、相互沟通、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全市优质教育资源越来越多,学生学习环境越来越好。

  我市将做好“和谐教育”六大重点工作。

  加快布局结构调整:科学合理调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根据学校实际容量和教学能力对学区实行动态调整;有计划地以扶持、联合、兼并等多种形式加快薄弱学校改造。

  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整体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档案管理监测网络,加大“控辍”保学力度;深入实施农村教育振兴行动,加大农村薄弱学校扶持力度,落实城乡学校建设标准化工程,实现区域内教育设备无差别配置;构建区域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继续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为主、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确保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与当地居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深化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引导学校积极开发学校课程,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课程审查机制和教材选用机制,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成绩评价制度,注重评价内容的多样化和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增强服务地方经济的功能:整合建设职业教育中心,以促进就业为目标,以现有的专业联合体为载体,组建有行业、企业参与的职教集团;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就业指导和中介机构。

  重视发展学前教育,积极发展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完善托幼工作行政许可、收费、监督检查等制度和政策保障机制,加快专家型园长队伍和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发展成人教育培训网络,实施职工岗位培训工程、成教强农工程和公益培训进社区活动;建立完善民办学校风险防范机制。

  大力发展高等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专业性、技术性、实用性人才:建设布局协调有序、功能特色明显、教学科研设施齐备、基础设施配套、校园环境优美的现代化高等学校,努力构建我市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师范教育和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格局。

  为此,各县(市)区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预算,依法保障教育投入,救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保障弱势群体同样享有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不断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开展先进思想理念、现代科技知识、先进人物(事迹)、优秀影像刊物、优秀剧目和国际交流进校园活动。加大教师校际间交流力度,以师资的均衡促进学校间的均衡。建立严格的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坚持校务公开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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