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街、马鞍山路成我市首批“食品安全示范街”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03:10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12月13日讯(记者 甄真)今天,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正式命名济南市美食街、马鞍山路(玉函路十字路口——英雄山北广场段)为我市首批“食品安全示范街”,20家食品经营企业为首批“食品安全示范店”,并为其授牌。据悉,“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将在全市全面展开,并被纳入“食品放心工程”考评范围,对开展此项工作不力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将给予通报批评。
“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于今年9月启动,我市在市中区先行启动试点工作,下一步,“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将陆续在历下、天桥、槐荫三个区全面推开。据介绍,申报“食品安全示范店”的企业,必须在一年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各有关食品监管部门将加大对今天授牌的净雅大酒店、倪氏餐饮有限公司等20家“食品安全示范店”的跟踪检查力度,半年内连续发生两次涉及食品质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其“食品安全示范店”称号。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造成重大影响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拒不改正或限期改正拖延不办的,立即取消其“食品安全示范店”称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