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在太谷遭抢之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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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03:13 山西新闻网 | |||||||||
山西日报 11月28日下午5时许,太谷县东大街路边,太原市鑫源货运公司驾驶员全顺军正忙着从货车上卸货,突然过来了一伙人声称帮其卸货,竟将车从路边抢走,车上价值数万元的货物也一同不知去向!光天化日遭抢,全顺军立即向太谷110报案,请求太谷警方帮助。 “抢车者约有十几人,其中有一个像是20天前委托公司发运过货物的太谷人吴某…
然而在案发后的第10天,12月7日,全顺军盼来的却是太谷县公安局下达的“不予立案通知书”,对全顺军提出控告的“货车在东大街被抢”一案,认为“属经济纠纷”,决定不予立案。太谷警方为何判定为“经济纠纷”呢?原来抢车者吴某一个月前曾委托鑫源货运公司往西安发运过一批“种子”,这批种子运达后,吴某提出发现部分种子被雨淋湿要求赔偿。而鑫源公司认为,该公司使用厢车运货根本不可能被雨淋,种子运至西安是由几家货运公司分段运输的,鑫源将货物转运至下家时,外包装并没有异常。 “难道一个多月前因运货发生过纠纷,吴某就可以擅自打人抢车、扣押货物吗?谁给了他强行扣车扣货的权力呢?”12月13日,全顺军忿忿又无奈地对记者说,“车被抢时打110报警,半小时警方才赶过来,而报案后先是派出所让找刑警队,刑警队又表示不归他们管,过了10天警方又说不予立案。从案发至今已过去了两周多,丢失的货物依旧无处可找!车虽然找回来了,但丢了货物及未能按时交货给公司造成了更大的损失。现在我到底该找谁呢?” 先是人被打、车遭抢,后是货物丢失无处可寻,全顺军的这番遭遇想讨个说法咋这样难?太谷警方在推脱什么? 本报记者 刘永威 王璐 编辑:闫芳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