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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要培养十万职业社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03:39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深圳12月13日电 记者赖伟行从12日在深圳召开的全国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上获悉:到“十一五”期末,将力争培养近千名高级社工、近万名中级社工和近十万名初级社工,形成服务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灾民、流浪乞讨人员,以及社区、社团、婚姻和家庭等各类群体机构的专业化、职业化人才分布格局。

  民政部部长李学举表示,民政干部是从事民政工作的机关公务员,社工是从事社会
服务职业的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是参与社会互助的志愿人员,这三支队伍分别代表着行政力量、专业力量和公众力量,性质不同,作用也不同。社工贴近基层,面对群众,在解决一系列社会问题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国民政系统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约有45.3万,平均每人要为1000名重点民政对象提供服务,现有从业人员总体学历、水平较低,多数没有接受过系统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缺乏规范的岗位设置、科学的从业标准、有效的激励机制和良好的社会认同。

  据悉,今后我国将在福利、救助、收养等民政服务类机构设置社工岗位,配备相应的专门人才,同时尽快建立公平公正的社工人才评价体系。

  目前,我国已有200多所高等院校设立了社会工作专业,每年毕业生近万人。专家认为,相信随着社会工作的载体和平台增多,相关专业人才将更好地发挥“稳定器”、“安全网”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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