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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法》为大学生敞开大门:进中小企业,落户不再是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04:09 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 尚慧辉)“高等院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取消落户限制。”省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于上月底通过的《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为有志于在中小企业施展才华、实现人生抱负的高校毕业生们带来了一个喜讯。

  将于明年3月正式施行的该《办法》规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要办理人事、劳动关系代理手续的,当地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及所属有关机构应当提供代理服务。符合评定职
称规定条件的,由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或者相关机构负责申报。据悉,此条内容是为了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工作,为中小企业提供人才服务专门规定的。法规在初审和征求意见时,不少意见指出,应当重视中小企业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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