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警时 “鹰眼”摄像取证(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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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06:09 华商网-华商报 | |||||||||||
民警开着安装有“鹰眼”的巡逻车在辖区内巡逻 本报记者赵彬摄
本报讯(记者杜俊岭)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兴庆路派出所的一辆巡逻车上最近安装了电子“鹰眼”,这在全省尚属首家,教导员赵月刚和民警们不再为群体性突发事件取证难犯愁了。从昨日起,碑林警方15辆社区巡逻车将逐步安装电子“鹰眼”,对处警过程全程录像。 民警取证不再难 该所的段警官提起处置治安案件取证难深有感触。今年9月的一天,他和同事去处理一起酗酒事件,到了现场,他发现5男子浑身酒气,正和摊主争吵。他和同事立即上前劝说,对方不但不听劝阻,反而将他们围住,还有人殴打他们,他只好向分局请求支援。二十多分钟后,闹事者被带回派出所。可5男子虽然被治安拘留,但因无证据最终被取保候审。“民警办案、遭袭取证难,经常能碰到。”赵月刚说,有时辖区发生打架斗殴,斗殴者看到民警到场人都散了,民警连多少人参与都不知道,更别提犯罪嫌疑人都有谁。要有监控把现场拍下,谁都推卸不了法律责任。 在全省尚属首家 为此,公安碑林分局本月8日为兴庆路派出所社区巡逻车安上了电子“鹰眼”,这在全省尚属首家。据赵月刚介绍,该设备由液晶显示屏、移动刻录硬盘、车载云台组成。车顶的云台可360度旋转,对方圆300米范围内的情况实时监控,并可通过刻录硬盘,连续录像长达500小时。 据了解,“鹰眼”运行多日来,兴庆路派出所成功破获抢劫、袭警等案3起。从昨日起,碑林警方将在辖区推广此设备,15辆社区巡逻车也将逐步安装。赵月刚讲,安装“鹰眼”后要求民警处警时必须打开设备,将现场情况同步录像,以此解决处理部分案件取证难的问题,也可防止袭警事件发生,同时规范了民警行为,保证案件处理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如发现民警违反相关规定,将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除逐步在辖区推广“鹰眼”外,碑林警方还将对此设备进行改造,为其增加抗干扰音频功能和无线传输功能,可将现场情况同步传输到碑林分局110指挥中心,最终实现与天网工程的“天眼”无线连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