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做生意起口角锤杀同居女友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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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06:11 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吴涛)他曾是一名老师,还在一家公司任副经理,后因生计所迫到深圳,与一女子相识并同居,两人合伙开起一家面馆,但因发生口角,一怒之下竟将同居女子锤杀,并被公安机关悬赏2万元通缉。昨天,这个名叫姚鹏远的男子在市中级法院受审时表示认罪。 姚鹏远于2002年6月与女子余某相识并同居,两人于同年10月在罗湖合伙经营一家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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