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台CT机 贪院长一口吃掉5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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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06:2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简阳市中医院,一个人均年收入不到2万元的县级医院,全院一年纯收入仅500多万元,而该院前任院长蔡先全在任职的六年间,收受贿赂100多万元,另有70余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不久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其犯有“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获刑16年。 据法院调查,2002年1月16日,蔡先全代表简阳市中医院与成都某公司签订了以129
蔡先全巨额商业受贿案的主办法官、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蒋学梅对记者说,本案反映出医疗器械和药品的价格非常不透明,局外人很难知情,给医疗卫生领域的商业贿赂留下“空子”。 在法院查阅本案相关文件资料时,记者发现了一个有趣现象:蔡先全关于“医疗器械采购、药品采购和基建工程承包”的所有决策都是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分别召开了院务会议,并实行招投标。在程序和形式上,应该说都是合法的。“但由于权力过于集中,院长对医院的管理演变成家长制,院务会议成了一言堂,致使院务会议和招投标失去了制度应有的约束效应。形式上看这些决策都是合法的,而实际上在决策之前蔡和相关当事人都已经达成了协议,尽管在决策中有一些不同意见,但没有人敢提出来。”蒋学梅向记者解释。 案发后,蔡先全向检察机关坦言,院务会议和招投标都只是走个形式而已。简阳市中医院的一些职工向记者透露,在医院里,院长是第一责任人,所以在很多事情的决策上,只有院长才真正有最终的决策权,其他人的不同意见只能作为议论而已。此外,蔡先全的案子也反映出监督失效和约束失衡。(据新华社) 本报简阳发行站:(0832)31806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