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市男婴遭抢 假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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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06:3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闹得沸沸扬扬的深圳街头婴儿被抢一案,被警方证实为假案。昨日下午,深圳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案情:女事主袁某怀疑儿子为自己与情夫所生,便将儿子交给情夫抚养。为掩人耳目,袁某谎称小孩被抢并报假案。
12月8日12时许,袁某向深圳市南山公安分局沙河派出所报案:当日9时许,她抱着3个月大的儿子从桂苑小区家中外出。一名穿黑色夹克的男子突然将小孩抢走,随后快速坐车逃走。 警方经大量侦查后发现此案存在诸多疑点。首先,事主对案件情节的叙述有许多不合理的地方;其次,通过对案发时段案发地点的监控录像进行甄别,警方并未发现线索;小区保安、清洁工及周边群众均反映事发当时未见过抢婴儿的情况。 随即,警方将侦查重点放在调查袁某本人及其关系人上。经查,袁某与40岁的龙岗男子孙某关系密切。孙某有一姐姐家住深圳市福田区宏浩花园。 12日上午,专案组在宏浩花园的小区监控录像中发现,8日11时21分,孙某及其姐姐抱着一婴儿出现在电梯中,并确认该婴儿即为被抢的婴儿。12日14时许,警方在龙岗区孙某母亲家中将男婴寻获。随后袁某和孙某也被专案组带回调查。袁某最终如实交代:她和孙某2004年姘居。今年8月她产下儿子,婴儿2个月大时,发觉其长相越来越与孙某相似。因害怕丈夫察觉,遂决定将婴儿送交孙某抚养。 目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条款,孙某被处以10日拘留并处500元罚款;袁某因尚在哺乳期、孩子未满一周岁,被罚款500元,不执行拘留。(深圳商报) 对话当事女主角 “这不是我想要的结果” 昨日下午5时,记者在南山公安分局沙河派出所与本案女事主、35岁的袁女士独家对话。 丈夫网上急寻儿 事情闹大 记者:现在这件事闹得非常大,你知道吗? 袁女士(哭):知道。这不是我想要的结果,我现在觉得对不起所有人。 记者:你最初的想法是什么样的? 袁女士:我看孩子长得越来越不像我丈夫,就想把孩子送给其他人。 记者:“其他人”是? 袁女士(犹豫):孙某。 记者:谎报假案称孩子被抢这件事,你和孙某事先商量过吗? 袁女士:他不知道。案发前一天,我决定把孩子送给他。孙某问我,之后我怎么同我丈夫、婆婆交代。我说,后面的事你不用管了,你只管把孩子接走。 记者:那你为什么报假案? 袁女士:(沉默) 记者:后来某些媒体的一些失实消息,是你透露的吗? 袁女士:不是,是我老公通过网络发帖或者直接找媒体说的。他不知道真相,加上找孩子心切,所以有些话会失实。 我希望家人能安心生活工作 记者:这个案件被警方侦破后,你想得最多的是什么? 袁女士:如何补救,小孩以后怎么生活。 记者:以后有什么打算? 袁女士:走一步看一步,我会对小孩负责。实在不行,我可能会回湖南老家。 记者:这事客观上已给你老公和婆婆造成伤害,你现在最想对他们说什么? 袁女士:我老公是无辜的。我不希望伤害到任何人。如果我能死去来换回所有的错误,我真的愿意。我希望我的家人和老公能安心生活、工作。(深圳商报) 编者注:所谓的“闹市抢婴案”令深圳警方饱受责难。本报今日15版岷江评论《有人当街抢孩子 警察在哪里》一文因在真相出笼前已提前付印,由此造成新闻事实不符,特向读者致歉。 | |||||||||